黑龙江
重要说明
1.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本次面试报名取消现场确认,考生信息实行网上审核。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,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。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、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,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。
重要说明
1.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教师函〔2020〕5号)文件精神,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、公费师范生,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,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。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),可在9月11—16日期间,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。退费周期大约4—6周,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。考生一旦申请退费,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。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,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,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。
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〔2019〕179号)和黑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黑教师函〔2019〕704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〔2018〕231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(大陆)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教师厅〔2019〕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面试)(以下简称“教师资格面试”)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